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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纳斯的故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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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众所周知,维特纳斯是一个小镇的名字,至于为什么叫维特纳斯,那就没有人能说的出来了,可能是从亚历山大大帝东征经过这里的时候,有一个名叫维特纳斯的士兵奉命留守在这里并建立了村落,所以人们就以维特纳斯的名字命名了这个地方,一直到今天,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我们暂且不去管名字的问题,有时候不知道要比知道更有益处,就如中国有句古话说的一样“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知道的太多就如树长的太高,那风最先吹过摧折的肯定是最高的顶梢。

恰巧在这个出名的镇子上,有一个同样出名的人——一个疯子,诗人兼艺术家,人们都叫他维尔斯,即维特纳斯的简称,因为所有的人们都不知道他叫什么,但是总得有那么一个称谓属于他,方便起见,大家伙儿就直接以地名给他命名了。很多年前我路过那里,当时天空中正下着蒙蒙细雨,夜幕降临在大地上,树叶被秋风吹的沙沙作响,家家户户的门都紧闭着,寒风加冷雨让我瑟瑟发抖,可旅馆也早已关了门,迫不得已之下,我只能不停的向前走,一边走一边向上帝祈祷,希望能找到一个可以让我遮风挡雨的地方,当时我走了很久很久,脚踩过一片一片冰冷瘆骨的泥泞,就在我感觉快要坚持不住倒下去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一间镇子尽头的灯火,没错,那就是维尔斯先生的住所,位于维特纳斯小镇的尽头,里面干净整洁,四季有不同的花盛开,夏季绿树成荫,常有成群的鸟儿飞来栖息歌唱......那里真的是人间仙境,那一晚,一定是上帝派维尔斯来拯救我进入天堂的。

我步履蹒跚的走进维尔斯先生的房子,房门开着一条缝,壁炉里的火焰烧的松木劈啪作响,一股热气瞬间从门缝涌入我已经因冰冷而麻木的身体,我敲了敲门,没有人回应,我又更用力敲了敲门,还是没有人回应,外面当时真的是太冷了,我想我今晚必须住在这里,找张床暖暖和和的睡一觉,否则我可能会冻死在这里,于是我鼓起勇气,直接推门走了进去,然后看到维尔斯先生坐在书桌前写着什么,我问他能不能借宿一晚,他点点头,给我指了一间房间,顺手还指了指厨房里的食物摆放处,然后就好像没有看到我一样,继续做他自己的事了。那个时候,我默默在心里给他下了一个我觉得“中肯”的定义——一个怪人。

那一晚我睡的很舒服,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所有的睡眠加起来都没有那一晚的好,也许是因为,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再也没有什么时候比那晚劳累与饥寒,也许是因为自那晚以后我再也没有遇见过维尔斯先生,那个中肯的“怪人”。现在我老了,我终于明白,生命的短短长长中,没有什么是不朽的,一切都如露水般转瞬即逝,如爱,如恨。我想念维尔斯先生,抑或是思念,就因为那一晚,维尔斯先生在寒冷和饥饿中收留了我,我在他温暖的床上睡得很香,他小小厨房里的味道也成了那晚以后我最爱的味道,即使在这病入膏肓的时候,我还是很想再吃一口外干里软的羊角面包加热牛奶,再来几颗炒熟的橡子和松子仁。

那一晚我草草吃过食物就睡了,一觉醒来已是翌日正午,维尔斯先生坐在外面他的花园里,捧着一本书在看,见我醒了,对我微笑示意了一下,用手指了指厨房,就没有再搭理我。我再次确定,这是一个怪人,生活在远离人群的偏僻角落,自我与世隔离,自我放逐,是为了求得宁静,还是为了愈加使自己清醒?我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吃完早餐,也许是午餐以后,趁着维尔斯先生看书的当儿,偷偷溜进他的书房,本来我是想寻一两本书看看,可是走着走着,就不知不觉间走到了维尔斯先生的书桌前,书桌上有一面翻开的笔记本,上面写着一行一行的字,我忍不住好奇心,开始读起来,当时我看到的文字如下,虽然过去了这么多年,但是我依然还记得内容:“我这一生到目前为止所有的时光,都是那么浑浑噩噩,感觉如一场无尽的梦幻,我害怕,似乎却又乐于沉醉其中,如饮醉的人般,抱着酒坛不愿清醒,却又恋着解酒的酽茶。天上的流云飘走,又被风吹来,花开了又落,叶一岁一岁枯荣,我渐渐老去,遗忘许多,心念许多,在流浪的自我放逐中,我不曾得到片刻的宁静,困惑一直紧紧缠绕着我,伴随着我的还有永远看不到终结的痛苦,我愤恨自己的无能,却又对此无能为力,虽然经过无数次挣扎,但是最后还是以失败收场,命运啊,你是多么的奇妙,捉弄着每一个渺小的生命,施于他们爱恨情仇,最后却在无形中把他们一个个击的粉碎,如对我的折磨一般......”

当时我就看到这里,当我正津津有味的时候,维尔斯先生进来了书房,他沉着有力的脚步声将我从沉醉的阅读中惊醒,我吓了一跳,一瞬间羞红了脸,他径直走过来合上了笔记本,并对我说“这没什么可值得看的,不过是一个疯子的呓语罢了。”说罢他对我笑了笑,转而给我推荐起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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