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速公安敦化分局巡逻三大队民警在鹤大高速官地站口对一辆黄色中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冯某仅持有C1驾驶证,并无驾驶这辆14座中型普通客车的资格,属于驾驶与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询问得知,冯某与他人合伙在黑龙江省尚志市承包了一片松子林,此时正值松子采摘期,急需运送工人前去采摘。知道自己并无驾驶资质,冯某便打算趁着晚间赶路,原以为能和民警来个“错峰出行”,没想到还是被当场查获。
针对冯某驾驶与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敦化分局巡逻三大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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